“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这句俗语已淡出潮人的话语圈,而在半个世纪前,它的使用率是很高的。例如:某家主妇到了月末连买菜的钱都没有了,只好向亲朋求借,声明待月初丈夫发工资了立即奉还。丈夫知道老婆向人家借钱理家务,很不高兴地对妻子说:“‘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是不好的,我的工资固定每月41元,你现在向人家借了5元,待我下月发工资还了,下月的生活费用不是只剩36元?日子岂不是过得更紧?”又如:当时粮食定量供应,有些人家未到月底已断粮,粮食部门对此情况有所体谅,经常提前一二天供应下一个月份的粮食。一些日常生活抠得紧的主妇,是不会提前去籴米的,她们说:“千万不能‘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呀!”

    从上述例子我们可知“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这句潮汕俗语的喻义是:透支生活资源。现在这句俗语很少有人说了,但透支生活资源的现象却越来越多了。按揭购房购车不正是“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吗?

    塘埔渡,榕江边的古官渡,现属揭东县渔湖镇,揭阳,指旧时的揭阳县城榕城(现为揭阳市榕城区),在塘埔渡的上游,相距八九公里水路。

    古吧1970年代在汕头地区西堤水运公社当船工时,听工友老林(渔湖人)讲过这句俗语典故的由来:

    汕头开埠以后,汕头至揭阳的水上运输业很繁荣。两地川走榕江的船只大多是驶风帆的四肚、青波。从汕头到揭阳或从揭阳到汕头的榕江航程的时间要根据风速、水流、船工技术等等方面的因素,一般在10个小时左右。船主发给船工的粮食是以航次计,每航次以10个小时计,所以如果船工在航行中发生意外延长航行时间,就发生了“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的现象。例如:原计划运输船12时到达揭阳,准备到达目的地之后,才生火做饭。可是,该航次意外发生逆风情况,导致过了12时船还未到塘埔渡口,船工们饿了,只得将准备到揭阳才动用的粮食动用了。

    人类在生活中透支自然资源,“未到塘埔渡,先食揭阳米”的现象,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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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11-04-10
作 者: 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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