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知县改日听判”,常常用来形容某些人办事无法当场拍板定案,缺乏当机立断的能力。

     清朝时,有一个客家人,姓文名木山,因救过相府公子,被朝廷任命到潮州某县当县令。但是,这位县令才疏学浅,对大小案件往往理不清头绪。所以,每次断案,总是把案情记录后宣布改日听判。众人都不知何故,时间久了,人们便流传着“文知县改日听判”这句话。原来,这位县令把案件带回后堂,请夫人裁定。当文县令得知人们在讥议他时,便暗地里命人在公堂后屏上挖一个小孔儿,审案时,请夫人在屏后听诉帮判。从此之后,文县令审案,当堂就能判案了。

      一天晚上,打更老头发现公堂后屏上被人挖了一个小孔儿,十分惊骇,想报告县令,又恐他责怪,便悄悄地把小洞堵塞了。隔日,文县令升堂审案。闹了半天却没有听到夫人判案的声音,只得又照旧宣布改日听判。

      文县令退堂后责问夫人今天为何不帮他审案,夫人把小孔被堵上的事说出。不料,夫妻的问答被人听去,人们这才明白“文知县改日听判”的奥秘。于是,这个故事连同这句俗语便流传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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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妙语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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