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戏锣无响 钱免还”,这一句潮汕俗语,说的是有约定的事,甲方若没有践约,乙方就不用负责任了。 槟江北河流经渔湖半岛东偶水葫芦缩腰处,水域成湾,盛产鲜美的鲚鱼。历史上在这里有一个股份制的渔区,置大网船一只,八名渔工作业,每年2至6月为鱼汛期,猎鱼甚丰。因属股份制,每年标得者便有捕鱼权。为优惠村民,自渔区开创就俗成一例,汛斯村民到船买鱼,可不付现钱,记上账。等至八九月渔主请潮剧酬神,叫演“网船戏”。戏锣一响,买鱼欠账者钱就必须还清,谁也不得违例。这是昔年俗成的民规。一年,标主是一个“名色有限”的人,为惩罚他,村中一个刁钻的穷绅遂心存—计。自渔区开业,他便3天两次到船上买鱼,每次是三是二,都统统记在账上。鲚鱼汛过后,九月里渔主请戏择日准备演出收鱼钱。谁知午后戏刚上台,锣还未响,县里就来了4名“政警”,气势汹汹爬上台说要收“戏厘”(税),开的是天价,便与戏班吵起来,并故意扭打。渔东主来了也没办法。结果戏“而掉”演不成。买鱼的人就统统不肯还钱了。原来此计是那穷绅设的,政警是从县里叫来的。自此,这一地区凡是有约而没有履行的,就用“戏锣无响钱免还”来作为“情理”了。
|
|
▼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