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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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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①

自汕头解放至1950年1月底,中国银行汕头支行对侨批汇款均实行南方券结汇。这期间,外汇汇率的波动变化很大,如1949年12月上旬,港币对南方券的比率是1:2.8,即港币1元兑换南方券2.8元,12月中旬起,变成1:8;12月下旬,港币1元可换南方券10元,而1950年1月13日,又变成港币1元兑换南方券5.6元。

1950年1月15日后,汕头中国银行对侨批汇款不再直接将港币折成南方券,而是先将港币折成人民币,再由人民币折成南方券兑付,人民币对南方券实行固定比率,以人民币250元折合南方券1元。如图①,由马来亚南市华侨刘朝江寄潮安的侨批,于1950年1月18日到达汕头结汇,汕头中国银行在批封上盖“港币一元折合人民币二千八百元”字样,但实际结汇时,却以港币一元折合人民币二千八百七十五元计算,该侨批汇款港币40元,先折合成人民币115000元,再除以250(人民币对南方券实行固定比率),折合成南方券460元。

1950年2月份起,汕头中国银行对侨批汇款不再以南方券结汇,而统一以人民币结汇。为了鼓励侨户存款,汕头中国银行依据南方人民银行外汇存单处理暂行办法,推出了“原币存单”业务,所发行的存单面值有四种,分别是港币10元、20元、50元和100元。“暂行办法”规定,侨批批面汇款金额如果达到港币100元及以上者,侨户如果不想把批款立即兑换成人民币,可以向银行申请换发成“原币存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寄港币不足百元者,也可发给存单。如图②,由马来西亚华侨林好利寄潮安登隆的家批,批款港币30元,批信到达汕头是1950年2月份,批封正面虽然按银行结汇惯例均盖齐各种解汇比率印章,应侨户要求,该批没有结汇,而是由汕头中国银行发给存单,批封正面上另盖一无框文字章:“经中国银行发给存单”。

1950年6月15日后,南方券被人民银行收回,不再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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