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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经过认真查阅文献和实地调查之后,我把新河村前的石湖古庙申报并获得批准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过了一两年,政府拟扩大庙前道路,按规划庙将被砍去一角;庙前那株巨大古榕也需另行“高就”。新河村老人邀我为之奔走呼告,以使古庙长存。于是我以个人名义,给当时的市委市政府写了封信,分析保留这座古庙的意义,请求道路规划适当调整,终于使这处文保单位成为“完璧”。 石湖古庙不能随便拆掉,它是清朝揭阳行政长官遇旱求雨的地方,放大点说,有点类似于北京的天坛。虽然时过境迁,但它有过的作用,使它维系地方社稷民心安稳的“影子”依旧。 所谓“石湖”,是黄岐山塔下那块长期蓄水大石的美称。旧志于古迹一门予以特别记载。黄锦《灵雨亭记》则有“塔下有怪石焉,状若露盂,中凹可受天水;旱甚水竭,传主者仍注水其中,亲挹干之辄雨”的描述。明朝天启七年(1627),揭阳知县冯元飚曾经求雨于此,因遂所祈而赢来附近灵雨亭的兴建。冯元飚之后的揭阳知县,那个建成涵元塔的江苏进士张明弼,在其所写《黄岐山潜雷石颂》中表达得更为具体形象:吾揭黄岐山,相传有石湖可祷雨。余诣之,则见所为石湖者,不过石上洼池,仅容水数斗;旁有峙石,方厚二丈许。凡祷者,皆贮水石洼,戛洒于峙石之上,俾濛濛然。余以此为戏耳。及再旱,再祷之,皆得甘雨。 后来这位张明弼还把石湖改称“潜雷石”,以还“默许石神,有验,当旌以佳名”的许诺。《粤中见闻》一书记录岭南异石,此石为其一。去年重修黄岐山塔,我为撰《记》,也镌于“石湖”之畔,张知县称作“方厚二丈许”的大石之巽位。但这些都是“石湖”的后话和余话。 归于石湖取名古庙的“正传”之“言”是:明亡之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全方位不景气,曾为揭阳地灵所聚的黄岐山景区人迹稀少,乃至路径日渐没于草莱。前来求雨者,每病于登涉之难。于是不知哪年哪人始作俑,在新河村前以石湖冠名建庙,祀自然诸神,并把庙前溪河命名为仙河。从此之后,有仙则灵,揭阳求雨,也就固定以此为基地。尽管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无论怎样解释,求雨这活儿都带点迷信的色彩。于是在那科学不太发达的年代,这座携带灵气的神庙,就维系了揭阳人民生存的希冀,寄托着他们摆脱贫困、温饱有保的期望。作为历史上特定的一个人神对话的灵区,石湖古庙可以被视为揭阳精神形成发展历程的一块碑石,镌刻着历代人民“抗志回天”、“嘉生蕃殖”的种种艰辛和努力,它已具有“让历史告诉未来”的不可磨灭的效能,非止仅仅可以留存“集体的记忆”,也脱离了迷信的低级趣味,成了揭阳的一个精神家园。 由石湖古庙必须保护的话题联想到:过度解读以至透支古迹的内涵大可不必;而忽视文物“内存”罔识它的价值也非理智。对于诸如此类的古迹文物,正确的态度应是深入认识,正确臧否,避免逢“老爷”就拜,如此方能少些这样那样的误导与误用。 认识和对待石湖古庙应持这样的态度,对于其他的历史建筑,也应按照这样的“方向”与“原则”去看待。庶几既对得起历史,也无愧于未来。 几年没到古庙流连了,涉及的这些话语,有了记忆的况味,然而不是空穴来风,不是无病呻吟,遂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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