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南澳镇总兵吴本汉《重修海门参将衙署记》碑刻,近日在潮阳区海门镇三角街晏爷宫,由莲花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萧泽阳发现,已转移至莲花峰风景区莲峰书院供游客观赏。

    吴本汉(1730-1781),甘肃宁朔人,世受国恩,祖父历任封疆,所到之处门堂寝室焕然一新。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任广东大鹏守御所千总,三十六年辛卯升南澳镇海门营参将,同年在海门之北门外募款建新庵,主奉观音大士像,捐廉修衙署、箭亭,并建马王阁,共费金四百余,大有祖父遗风。在驻地莲花峰望帝石后题刻“心朗海天”四大字(今存);于“莲花峰”三字前加刻“古”字,称乃其子“随父上任七龄吴臬书”。三十九年升澄海水师协副将,嗣调任春江协副将。四十年十二月捕获通安南受伪职之奸民洪阿汉等,四十四年署任碣石镇总兵,越载六月初五日授南澳镇总兵。四十六年早春将澳镇府后楼拆毁以避晦气,同年三月卒于任,由沈琯接署澳镇。

    这次发现之吴本汉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碑刻500字,为史书所失载。该石碑宽1.2米、高0.55米、厚0.15米,字刻清晰,完美无缺,其全文如下:

    世之居官者恒曰:衙署传舍耳,亟亟修之何为?即或敝坏,岂不有后来者耶!而余谓不然。余家西北,世受国恩,祖父历任封疆,所到之处,门堂寝室焕然一新,从不肯留以待之后来者。余到粤,历省协三水、虎门,莫不若是,后有绳其祖武之志焉。海门,海疆之要防也。余辛卯岁(1771)莅任,上漏下湿,不堪容足。其楹柱半蚀于白蚁,是即留以待余后来者,余岂肯复以待之后来者耶!维时即捐廉自办,如上房二堂,西畔书室,坏者补之,卑者高之,敝者新之,朽者易之,未竟废功过。再有澄协之委,虽详请有项,也不及其领。本年夏,又改署潮州总镇,在外一载余,秋月回任,而东畔箭亭已为飓风所圮,此又不可少待者。亟鸠工修之,为堂三楹,后加筑围墙,前列射圃,另捐廉建马王阁,以妥神灵焉。余自莅任至今,修葺凡三次,共费金四百余,两次所请留半不足二百之数。夫捐垫原所不计,亦非以华美饰观,不过欲其多历年所不至速朽而已。然余已尽后来者之职矣。嗣此,凡属后来有同志者,倘能随其时补葺之,丹留之,而不以待之后来者,则通营之福,而无疆之庆也。此又余所日冀幸而 望者尔。是为记。时乾隆叁拾捌年(1773),岁在癸巳季冬月也,朔方吴本汉跋。

    此碑提供了吴本汉捐修署、亭并建阁之史实,填补其生平之事迹,彰显其先己奉公为官清廉之高风亮节,又为海门镇海防史留下重要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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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13-06-09
作 者: 林俊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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