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以卖唱为主的兼职妓女,多来自上海、福建、江西和广州,她们日间睡觉,晚上花招展,有组织地到各大酒楼,邀客点歌,每曲酬金为小洋2毫。嫖宿则与领班洽定,夜金大洋10元,随客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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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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