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把汕头港列为三等港建设,并指出:“汕头通海之路,只须少加范围浚渫之功,易成为一地方之良港也”。他还计划在南方建设4条与汕头有联系的铁路,为潮汕尤其是汕头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
    根据《建国方略》精神,广东省政府和汕头市政府十分重视,成立潮梅河港修筑委员会,隶属省行政院水利委员会,“专为治理韩江及建筑汕头商港,展筑汕头市堤岸,填筑大井海坪,振兴潮梅各属水利等事宜”,并制订了《广东省潮梅修筑河港计划书》。“计划书”提出治河筑港经费来源,“征收潮海关进出口附加税及商船吨税附加税(即河港修筑税)”,计划书指出,“对于收入预算,拟将政府应得变卖东南堤海滩地价拨充经费”。计划书还提出在潮梅河港修筑委员会下设财政保管委员会,对工程预结算“以示公开”,工期规定5年。“盖前韩江治河处系民办性质,既鲜权能,复艰筹款,故成绩未见卓著。自民十五年改为官办,权能稍有,而筹款仍感困难。民十八年复改为潮梅分会委员会”,“故本计划书拟为今制,使各属民众,以及潮梅侨胞,均得共同负责修筑,而汕头市各有连带关系长官,亦得参加,诚一潮梅官民合作强有力之机关也。”
    从上述《广东潮梅修筑河港计划书》来看,治河筑港的计划何等宏伟壮观,工程项目繁多,建筑蓝图令人振奋。然而,实践结果,计划书却成为一纸空文,工程无法实施,主要原因是当时国民党腐败政府中的贪官,打着治河筑堤建设的大旗,大肆搜刮民财,饱填私囊。
    最早提出填筑汕头海滩地,是在1918年桂系军阀刘志陆占领汕头市后提出来的,他企图把筑堤围垦的海滩地拍卖,从中攫取暴利,可是在军阀混战中,他捞了一把之后被人赶跑了。
    国民党腐败分子都把筑堤围海造地看成是一块肥肉。1931年6月黄子倍到汕头任市长,也企图从东南堤海滩地上捞一把,他匆忙提出计划报省政府,获得批准后即出布告征收堤岸建筑费,召集建筑商家投标承包,开始第一期工程。按黄子倍的骗局,是将工程分三期进行,结果第一期工程由省港华益公司所夺得。伪广东省建设厅长胡建贤,兼任省治河委员会委员,知道黄子倍已收了一笔巨款,也想从中插手分赃,便利用治河委员会名义,于1932年2月24日提出“浚河筑堤是治河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同时提出一个“修筑潮梅河港计划”。但是,这时黄子倍已收到数万元巨款觉得肉已到口,反被胡夺走,心实不愿,便与其力争,双方公文往来各执一词,黄边打官司边收筑堤费,刮了大洋10余万元,最后卸职走了,结果东南堤工程又搁置下来。
    1932年陈济棠控制广东伪省政府,觉得汕头东南堤这块肥肉搁在一边太可惜,命令伪省东区绥靖公署、汕头市政府和潮梅治河分会协同办理,汕头市反动市长翟宗心,感到工程难办,便要业主自行填筑,抽收税款,三家均分了事。
    腐败无能争权夺利的国民党政府是不可能担当实施治河筑港重任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一返汕,便对东南堤这块未吃完的肥肉打起主意。1947年反动市长翁桂清,知道善后总署还存有不少物资,以筑堤建码头的名义大捞一把。翁成立了一个所谓海堤委员会,自任主任委员,一方面强收业主受益捐款,一方面大片拍卖海滩地,利用官僚、党棍势力,从中贪污一百多亿伪币。1948年翁桂清将大批物资侵吞,又刮了光洋现款;同年3月宣布工程停止施工,卸职而逃。
    汕头东南堤的修筑计划,自1918年至1948年,历经30年,由于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工程搞不出什么名堂,直至1949年10月汕头市解放,除了建成一个小码头和市政府后面不足100米的石硝外,从海关前至珠池8000多米的烂泥滩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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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逢看湖山便忆家》
作 者: 陆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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