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本是一种社会交际工具,人们利用它交流思想,传递信息,达到彼此之间的了解,可是人们在运用语言表述自已的思想情感时,往往会遇到一些语言障碍,其中之一是一些语言在某些场合不能随意使用。人们害怕这些语言会带来灾祸,或给人以不祥的预兆。此心理导源于原始初民对于超自然力的恐怖与敬畏的信念,以为某种灾害的发生是由于人类无法把握的力量的影响。民间崇信自己的言语中有魔力,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分开,以为语言即是它所表达的人和物本身。民间对语言的魔力历来深信不疑,求佛拜佛时的祷告,施巫术时的咒语和祝辞,人教人社时的誓言,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大量詈语等等,都是人们以为说了,即会变成现实,兑了某人不吉利的话,某人亦即遭殃,于是产生了语言的恐怖症,唯恐不吉利的词语降临到自己头上。为了避免乱说话,杜绝无谓的伤害,便出现了语言禁忌。因此,语言禁忌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一方面表现为对语言灵物的崇拜,另一方面表现为某些语言在特殊场合下的禁用和代用。语言禁忌是很富有方言特色的语言风俗现象,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避开那些污秽的和可能导致不祥的词语。禁忌的原则,大体不外乎是出于礼教、吉凶、功利、荣辱或保密的诸种考虑。与其他地区的居民一样,潮汕先民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语言禁忌习俗。
    (一)称谓禁忌
    称谓禁忌就是名讳方面的避忌。中国自周朝开始就有了讳避称谓的习俗。最初的避讳是在上层社会、权威人土之间实行,后来流行于民间,影响到各家各户,成为一种民间习俗。称谓禁忌大都与民俗礼法有关,是关乎某种尊卑、上下秩序的俗礼。当然,如果追溯其原始的禁忌观念,也多是基于吉凶方面的考虑。
    1.忌直称直呼祖先和长辈的名字。与其他汉民族居民一样,潮汕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直至现在,子女仍然禁忌直呼祖先和长辈的名字。凡长辈名字与某种东西相同的,则晚辈称呼这一东西时要改称。如,某人名为“木仔”(即番石榴),则他的子孙平时要将“木仔”改称为石榴或其他东西。晚辈称呼长辈时,一律应以辈分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阿公、阿奶、阿叔、阿舅等等。不但家族内长幼辈之间是如此,师徒关系长幼辈之间也是如此。俗话说,“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
    忌晚辈叫长辈的乳名。潮汕农村百姓常以普通禽畜、用物、水果、蔬菜的名称或形态作为乳名,如阿猪、大牛、狗仔、阿鹅、杨桃、阿桃、大柴、阿肥、瘦猴、阿矮……这乳名从小至老为村人所称呼。当这些人成家育子,到了老年,村邻人们都熟知和招呼习惯了,但他的儿媳儿孙,都要忌讳,逢到叫出同音名物,要灵活改口为其他的音,不能直呼,如,称猪为“哇” (呼猪声),称牛为“吗”(牛声),称鸡为“啄”(呼鸡声),称九则要改称“四五”。
    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老汉名叫“阿狗”,他的儿媳妇很贤惠,逢到要说“狗”这个音时,就用代语避开,人们也听得很清楚。有一老汉名叫“乞蚤”的要试试这个贤惠妇女是否名不虚传,就趁她公公不在家的时候去还钱。当时这妇女正在织布机旁,这老汉上前说:“阿嫂,我在上月九月初九(潮语“九与狗”同音),托你公公阿狗老兄买来一只狗仔,欠他九十九个钱。现在把钱如数还清,你代为收下。你公公回来就和他说知。”说后就把钱挂在织布木机的突出架柄上,并说:“现在就把钱挂在高机(“高”与“狗”也谐音)上,劳驾你交还他。”这老汉见到阿狗老兄回家时,就偷偷躲在这妇女的门边听她如何对公公说。他听到这贤惠的妇女对公公说:“公公,刚才村邻乞蚤老叔来还钱,说在重阳那日他托您买了一只二三四,欠您百文少一个钱,钱就挂在这布机耳上。”阿狗点头收了乱乞蚤老兄真佩服阿狗兄这个贤惠儿媳的确名不虚传。他回到家里,就把这事说给全家人听,称赞不已。他的一个儿媳听了,很不以为然,说道:“这样的贤惠我也会。”隔天,她在家人与邻居谈话的时候,当众大声说:“哎哟,昨夜睡不着,很难受!”人们问她为什么,她又大声说:“昨夜公公在我裤子里钻来钻去,害得整夜睡不着哩!”大家一听愕然,想一想,才知道她为了避开公公名字的忌讳,不敢说“乞蚤”而说为“公公”。
     2.忌与长辈名字同字或同音。给孩子起名时,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有谐音字、同音字。谈亲事时,若对象的名字与祖先或长辈同字、同音,就要慎重考虑。
     3.对父母要避亲称呼。潮汕人对父母要避亲称呼。除城市外,旧时的农村孩子,从小至大,对自己的父母很少称呼为“爸爸、妈妈”的,绝大多数叫“阿叔”、“阿伯”、“阿婶”或“阿姨”。对父母的称呼虽然避亲变相,但当父母去世,哭灵时要以“父呀!母呀!”哭诉。潮汕有一句俗语叫“哭父哭母”,指的就是哭灵时的称呼。
     4.同辈人之间称呼的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直呼其名,一般以阿兄、阿弟、阿姐、阿妹以及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相称。
     5.成年人忌讳别人给自己起外号、绰号。
     6.忌有轻蔑、歧视的称呼。民间有浓重的地方观念和职业自尊观念,所以在地域、职业等称谓方面对一些带有轻蔑、歧视意味的贬称,须避忌。如,当着山村人,忌称“山厝龟”、“山厝人”;当着种田人,忌称“农民客”;对着乡下人,忌说“笠”、“土”。
     7.  忌叫小名。大部分人有小名,长大后就忌别人叫他 (她)的小名。
     8.取名字忌与命相八字克妨。如,命中缺金,就忌以火或火旁字命名。
     (二)岁数、属相禁忌
    人的名字要避讳,人的岁数、属相也有所避讳。
     1.岁数禁忌。民间普遍忌讳的岁数是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数忌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因此人们把这两个岁数当做人生的一大关口,连圣人都难以逃避,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讳。俗语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岁数又忌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人寿之极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若要问到某个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即使真的是一百岁,也只能说是九十九岁,恐有病灾伤亡祸事发生。
     2.属相禁忌。属相可以标明一个人的年龄,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俗间有忌言属相的禁事。如属羊的忌杀羊,忌吃羊肉;属牛的,忌说与牛有关的秽语恶言。
    (三)凶祸词语禁忌
    民间有“说凶即凶,说祸即祸”的畏惧心理,因而禁忌提到凶祸一类不吉利的词语,惟恐因此而致凶祸的真正来临。
    1.忌说死字。人们一向把个人的生死看得很重,把死亡看得太可怕,使整个社会充满了对死的恐惧、对人生的悲哀和生命的空无意识。为了躲避死,先人们在文化设计中花了许多精力,制定了种种有关死的禁忌与避讳,以求得一种鸵鸟式的安慰。潮汕民间对死忌直称,而要说“过身”、“过世”、“去了”、“走了”、“老了”、“百年之后”、“无在了”、“藏土坑”、“归西”……在婚礼、年节等重要场合,更是忌说“死”字。平时与死亡、丧葬相关的事,也忌讳提及,以免引起不好的联想。心口忌讳说“棺材”,要说成“财(材)”、“寿材”等等。殡葬时棺材进门时,要说“官(棺)也来,财(材)也来,财丁(材钉)两旺一齐来”等等吉语,以破不祥。
    2.忌说“翻、沉、破、漏”等字。与渔民打交道时,特别要注意这些忌讳。如,与渔民进餐时,吃完上面鱼肉要吃鱼骨下一面时,不能说“翻”过来,要说“顺过来”。
    3,过年过节,忌说“完了”、“光了”、“了了”这些不吉利的话;七月初七(即乞巧节),潮汕民间有“出花园”习俗,实际上是旧时的成年礼。这一天,忌说粗话,忌说“生死”。
    4.忌说药字。遇到吃药,要改称“吃凉水”、“吃好茶”;“煎药”要说为“熵凉水”、“熵茶”。这些是为了忌讳生病之意。
    5.渔民在海上,如遇见死人,对其尸体忌叫死人,应称为“水货”。    ’
    6.在安床帐时禁忌说话。俗称,在帐中谈话·,蚊子、苍蝇知道了会在晚上进入帐中。
    7.送葬路上,送葬人碰到过往相识者,禁忌打招呼和呼名搭话,唯恐被棺中的亡灵得知,对被招呼者不利。在山场上作葬事者,不得呼叫姓名,要叫对方只能比手势或暗示,唯恐叫了姓名被土地神知觉,错为亡人,当“替死鬼”。
    8.忌言有病否。忌说“这奴仔身体不错,从无病过”,否则小孩可能近期会得病;忌夸赞老人身体好,夸赞了就可能生病。民间俗称“说凶真凶”,“说吉反凶”。
    9.定聘时,忌说“重”、“再”字。男方来定婚的人回去时,女家送出门口,打招呼千万忌说“再来坐”,因为犯了’‘再嫁”的忌讳。    ’
    10.忌冲犯地名。民间以为某些地名有凶恶的意义,或者
能够冲犯自己的本命,因而忌讳提及或者忌讳过往、居住于此地。
    11.早晨忌说“梦”宇。民间以为睡眠时灵魂会暂时离开肉体,直到清晨灵魂回到体内,人们才醒过来,因此,清晨有许多禁忌,最忌的是“梦”字;也忌讳对人讲说自己睡眠时所做的梦,所谓“朝勿讲梦,夜勿讲鬼”,其意无非是畏惧谈论鬼魂事,招致祸殃。
    12.说自己遇到蛇,不能直称蛇,而要遇到“肠(长)”。
    13.平时用语忌说“七日”、“百日”,因为这是办丧事的术语。
    (四)破财词语禁忌
    在所有的凶语中,除死亡及疾病的字眼最为令恐惧、忌讳外,还有就是些破财词语。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命运,生活的贫富,所以民间很看重此事,时时处处惦念着发财,也时时处处警防着破财。
    1.年节中,忌说不吉利、不喜庆的用语。尤其忌说“碎”、“破”、“死”、“扫”、“倒”、“衰”等“无头彩”的字,也忌说“死父”、“致病”、“大病”、“全家死绝”等秽语恶言。倘若在年节中说了不该说的禁忌用语,就会一年倒运。而年少的儿童天性口无遮拦,极为容易犯禁触忌,所以,传统年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夜中,一直有让孩子少说话的习俗流行。
    在普宁,旧时民间有母亲在除夕夜教子说吉利话的习俗。即在除夕夜,做母亲的就要教子女明天(正月初一)早起,要说吉利话,不说坏话脏话——到了儿女熟睡时,母亲给他 (她)们“擦嘴”,保证儿女在新年里说吉利话,并流传着一个不雅的名号叫“擦脚仓”(即屁股),以后嘴才干净说好话,不说不吉利的话。
    2.婚礼、生日、入宅等喜庆活动送礼时的语言避忌。若送“时钟”,忌说“送个钟”,要巧妙地改为“送个计时器”。
    3.做生意的忌“折本”,因而忌“舌”字,要把猪舌称作“猪招财”,将牛舌说成“牛招财”。
    4.买财神像忌说“买”,要说成“请”;卖者忌说“卖”,要说“送”。
    5.家中在煎油料食物时,忌说“食”、“干”的字眼,否则锅里的油会被食物很快吸干。
    6.到人家养猪场、猪牢中看猪,不可说“大在(非常大之意)”,否则被你夸赞的猪今后就长不了膘,因为“在”即到此为止;也不可说“大到死绝”。俗称“生毛不好呵呕(即夸赞)”,否则,今后不再长进了。
    (五)亵渎词语禁忌
    民间的荣辱观也促使一些带有亵渎意味的词语成为禁忌。
    1.  民间通常以为涉及到性行为和性器官的词语是一种亵渎语,一般“有教养的”或“老实本分的”人都羞于启齿。性成了邪恶和羞耻,成了只能在暗地里偷偷摸摸做的事。在不得不说到性器官时,要用“那个”、“下部”、“阴部”等来代替;说到性行为时,要用“办事”、“房事”、“同房”、“夫妻生活”等等委婉词语来代替;不正常的两性关系避讳词就多了,常用的有“风流罪”、“风流债”、“有外遇”、“怀春”、“男女关系”、“偷鸡摸狗”、“寻花问柳”。现代社会较普遍的用法是“发生关系”,而最时髦的说法莫过于“做爱”了。“做爱”一词是改革开放引进的产物;容易引起生殖部位联想的也要改称。如,“拉屎”称“大便”;“撒尿”称“小便”以及“上厕所”、“方便”、“去卫生间”、“去洗手间”等等委婉说法。这反映了人们避俗就雅的心理;妇女来月经,人们不喜欢直说,要叫“来红”、“姿娘事”、“妇人事”、“例假”。“例假”这个新词纪录了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因为建国后我们的工厂实行劳动保护,妇女遇到月经来潮时,允许请几天假,工资照发,所以称为“例假”。
    2.骂人时,常以生殖器或性行为来羞耻对方,因这一类词语具有诅咒力,能够毁伤仇人的灵魂或者肉体。在没有仇人在场或不想诅咒什么人时,这一类词语就应当避忌。
    3.其他一些带有亵渎性质的语言禁忌。如,“狗”、“猪”、“驴”、“龟”等,平时是用来骂人的,因而忌讳与人相提并论,否则会伤害别人,甚至引起斗殴纠纷。如,不能称人“肥过猪”,“吃到像只猪”;与和尚在一起,忌说“驴”字,因为和尚最忌被骂作“秃驴”;对有生理缺陷的人,忌当面嘲笑他的缺陷,如,当着跛腿的人忌言瘸脚或长短脚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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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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