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涂脂抹粉的女子,正在整装待发———化装游行。她们都是“担花篮队”的队员。中间的一位,显然是生手,脸上的妆化得不够好,左边的一位,显然是老手,正在为生手的同伴调妆。这乡村中的文化原生态的镜头,惹得专业的、业余的“长枪手”、“短炮手”咔嚓、咔嚓,快门按个不停。

    这是潮阳某村一年一度的社日。终年胝手胼足辛勤劳作的乡亲们,把社日当作休闲消遣的日子,当作文化生活享受的盛大节日。于是,各色各样的艺术活动纷纷登场,舞龙舞狮,做潮剧,猜灯谜、游标旗、游花篮……这些民俗活动最具特色的是民资民力民办,有钱出钱,有人出人。换言之,民俗活动,全村人人有份,互动联动。也就是说,社日为村民开辟才艺展示的平台。我曾在潮安郭陇村见识这样一家人:当家人老郭稍有积蓄,又会书法,会制灯谜。他为社日活动捐了2万元,主办了村中的书画展,还主台开谜会;主妇春菜姆喜公益事,到戏台帮忙后勤;儿子大郭会乐器,参加舞龙队的打击乐,晚间就到谜台脚猜父亲制作的谜儿;儿媳尚年青有姿色,参加标旗队;孙女则参加儿童歌咏队。一家无一闲人,其乐也融融。

    值得注意的文化现象是,很多学者称道潮汕地区男尊女卑意识严重。但在社日的活动中,男女都一样有参加活动的权利,男女交往平等、和谐。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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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8-12-07
作 者: 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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