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广东省群众艺术馆馆长杨明敬先生来汕头公干,我与他有一番长谈,就汕头的民间艺术诸多问题请教于他。近几年来,各地群艺机构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务,因此,杨馆长对我省的“申遗”工作情况是熟悉的。

    谈及潮州歌册,杨先生问我:“汕头为什么不申报潮州歌册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诧异地反问:“不是已经被潮州报了吗?”杨先生说:“潮州报了,汕头也可以报。各个城市都申报,才能都有责任来保护。

    我对杨先生的上述一番话作如是理解:大潮汕某一些共同资源的艺种,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各个城市都可以申报为本市的“申遗”项目,例如,潮州歌册由潮州市申报了,是“潮州潮州歌册”,汕头市可以再申报,如若被批准,是“汕头潮州歌册”……再如,潮剧已被揭阳市申报了,是“揭阳潮剧”,如果汕头市再申报获准,是“汕头潮剧”;潮州市再申报获准,是“潮州潮剧”……那么,福建省诏安县再申报获准,该是“诏安潮剧”了?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解决了不同城市争报同一项目的矛盾。例如,佛山市抢报了蜈蚣舞,蜈蚣舞发祥地的澄海发出抗议。后来,汕头将蜈蚣舞申报获准,皆大欢喜,矛盾解决了。但愚人镇凯对此不敢苟同。理由是:这样做,势必造成艺种概念上的混乱,降低“申遗”项目的含金量。也可说是“申遗”事业的不严肃。

    愚见:潮汕各市的“申遗”部门有关人员应当坐到一起,研究那些资源共有并有“申遗”价值的艺种,联合申报。至于那些已由某一市申报获准的项目,如灯谜、潮州歌册、工夫茶、潮剧等等,其他城市就不必重复申报了,应该继续视作共有的文化资源。简言之:一市“申遗”获准,大潮汕都有份有责。换言之:潮州市申报获准潮州歌册为国家“非遗”项目,潮州歌册之于汕头市、揭阳市依然享受国家“非遗”项目待遇,汕头市和揭阳市的文艺工作者都有其保护、传承、发展的责任。这种整合资源的做法,能极大地降低“申遗”的成本,促进大潮汕区域文化的整体发展,有利而无害。如果有什么人对此想不通,坚持“我申报就是我的”的立场,那显然是狭隘的地方文化主义在作祟,其“申遗”的目的是不正确的。

    愚以为,“申遗”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具体项目,使其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上有政府备案,给予指导支持,下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诸如由汕头市申报的潮阳“三瑰宝”———潮阳剪纸(广东剪纸的组成部分)、潮阳笛套音乐(潮州音乐的组成部分)、潮阳英歌舞(潮汕英歌舞的组成部分)获准成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后,当地党政部门和民众对这三个艺种更是爱护有加:进行了很多实质性的大动作,诸如出版了精美的《潮阳民间艺术三瑰宝丛书》;剪纸培训班立竿见影,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如今上档次的年青剪纸艺人有10多位,在近年来的国际、国家展览会上摘金捧银揽铜,彻底改变潮阳剪纸后继乏人的局面;社区笛套乐队、英歌舞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青少年习艺之风渐盛……在这些动作的过程中,职能部门履行组织、宣传、引导的职责;企业家出资捐助;艺术人才积极参与。潮阳区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发展工作是到位的。这个地方的干部和群众对“申遗”的目的是正确和明确的。但是毋庸讳言,并非每个地方都能如是。有些地方的负责同志,对“申遗”或者漠不关心,或者视之为“增加地方名片的内容”,拼命抢着申报,一朝申报项目榜上有名,只是视作政绩工程之一,并不想采取保护的实践措施,束之高阁,“爱荖勿草”。君不见,嵌瓷、潮州木雕、瓶内画都是国家“非遗”项目,这些艺种都濒临灭失了,有关职能部门谁出来为它们说过一句“抢救”的话?潮州歌册也是国家“非遗”项目,又有哪一家公开发行的刊物愿意刊发这个艺种的新作品?面对诸如此类的现象,愚人镇凯不禁要发问———“申遗”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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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9-01-11
作 者: 鄞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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