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25日,汕头日报刊登一篇关于“广州陈家祠陈列的潮州金漆木雕神龛和神亭”的文章,内中提到潮阳铜盂镇溪边村翁氏世和祖祠神龛也陈列于陈家祠,见后心头一亮,啊!几十年来我所要知道的,溪边村翁振生昌祠堂中三个精美木雕神龛,原来它的归宿是在广州市陈家祠。

    我为什么对“世和祖祠神龛”有这样的感情呢?它既不是祖宗的产业,也不是在创造该艺术品时,我有付出劳动,主要是当时我对该艺术品能完好保存下来,很是费过一番心思。1952年全省展开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我当时在潮阳县第七区(铜盂镇)溪边乡,任土改队小组长。在土改进入分配房屋阶段,因溪边村是侨乡,根据当时的土改政策,作为大华侨翁振生昌的房屋,除部分留给家人居住外,其余全部没收分给农民,而祠堂也是没收之列。

    在规划分房时,因溪边村没收房屋较多,还抽出部分照顾邻村(方港村)农民分配。该村祠堂也较多,除办学校所需外,有的也作为民兵部办公之用。而翁振生昌的私人祠堂现为公物,没有规划在分配方案中。结果房屋分配后的第二天,有几个按编号分不到房屋的农民,提出将该祠堂分给他们,作为放稻草之用。

    农民提出这个问题时,我内心觉得有点奇怪。我带着这个不解的心情,问该村干部,为什么会出现农民要求分配祠堂的情况,并与村干部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在讨论中,有的干部指出,几个农民要求分配祠堂不是他的目的,主要是看好整个祠堂木雕艺术品和贴金。

    经村干部的提醒,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难以处理的问题。若把祠堂分配给农民,农民可能会把所有艺术品废掉,洗出金铂。怎么办?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有干部提出,现在溪边、深岭、方港三个自然村已合成一个乡,土改结束后要建立乡政府,溪边是主村,乡政府一定设在主村,将祠堂留作建立乡政府之用,是最好的办法。

    经村干部这么一提,我觉得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便积极请示区委领导将翁振生昌的祠堂留作建立乡政府之用。

    后来,“世和祖祠神龛”陈列于广州陈家祠展览,我不知道。1955年我调县工作后,曾碰到溪边村的干部,问及落实华侨政策后,翁振生昌祠堂中三个神龛下落情况。干部说土改后不久,被县日杂公司废品收购站收取后上缴北京文物馆展览。我听后认为,既

    被政府收购上缴,一定得到保存,内心觉得土改时,能尽力把该艺术品保存下来,也算有点价值,后来看到汕头日报才知道是在陈家祠,好像心头一块石头落地。

    本人年已近八旬,现将此土改时保存“世和祖祠”金漆木雕保存过程记录下来,也可作为历史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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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5-12-25
作 者: 汤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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