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婚俗。再婚女必须在丈夫死后百日内出嫁,俗称“百日百到直”,否则,要等到三年以后方可出嫁,一般再婚之女,其父母不能再收聘金。再婚女在出嫁的前一天,须与媒人离家到男方的闲间或埕头、竹脚搭草寮住一夜,第二天才能进夫家。再婚女对前夫的财物一概不能带,传说如不遵守,其前夫的亡灵就要前来讨取,再婚女就会不安顺。再婚女娶入门后,应吃两只煮鸭蛋,俗称“鸭母搬过塍”。男方若娶再婚女,一切从简,不请客,不给人看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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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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