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婚俗。揭西边远山区的部分山村20世纪90年代尚有试婚习俗。男女青年经媒人撮合,双方同意后,约定时间“踏家场”。女方由媒人带到男家,男方大摆筵席招待客人,当晚女子留下来与男方同房,谓之“试婚”。若不满意,第二天就可分手,若满意,按其余程序操办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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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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