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柘林镇旦家的嫁娶,女子于出嫁前一、二月,便得练习用广府话对歌。对歌一般在晚饭后进行,只女人参加,经常唱至深夜,称为送嫁“坐夜”。平时,男子未婚的,要于船头放一盆草,女子放一盆花,经完婚后才撤去。迎娶时,男方派其亲属接新娘。新娘要穿红色上衣,下围黑裙,头盖遮巾。’等至男家拜过翁姑,回娘家后才改装。即把长辫改成鬃髻,头插珠钗、红花,去掉遮巾围裙,即又重返夫家举行结婚礼。新婚头三天,新娘所吃饭菜均由娘家备送。三天后“头返厝”婚礼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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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俗大观》
作 者: 余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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