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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婚俗“六礼”
黄锦树
古时潮俗婚礼的“六礼”是指:一,纳采。俗称作“定亲”,由媒人为男女两家通言,女家已许,男家才纳采(取)女之礼;二,问名。俗称“合八字”,即问女之名及她的生辰八字;三,纳吉。合“八字”得吉后,由媒人复告女家;四,纳征。俗称“压定”或“下财礼”,即纳聘金;五,请期。男家择定结婚吉日,以告于女家之礼;六,亲迎。吉期至,婿亲往女家迎新妇。如上是婚礼,与俗礼略有不同,俗礼也有因地而异。 六礼中的“亲迎”,是指婿亲自至女家迎回新妇,在古代具有一定的含义和礼节。《公羊传·隐公二年》注:“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白虎通·嫁娶》:“必亲迎授绥者何,以阳下阴也,欲得其欢心,示亲之心也”。“绥”是上车时挽手所用的绳索。在礼节上,还有骑马前往、御轮三周及至妇家的诸多繁文缛节。 潮俗六礼中的前五礼,与古礼基本相同,唯第六项的“亲迎”却一变而为“迎亲”,即婿不亲往迎娶,而是请有名望有福气的妇女坐轿前往女家迎亲。《潮州的习俗》载:“迎亲的手续,是由男家备了一乘花轿,花轿前有两人提着一对大灯笼并几个吹唢呐和打鼓的,花轿后跟着一两乘轿子,轿子里坐着男家请往迎亲的人(请往迎亲的人,要有名望而且有福气的),到女家去迎娶新娘”。当然,其中的仪注配备,有因官民、贫富以及因地而异。 这种由婿“亲迎”到请人前去“迎亲”婚俗的嬗变,是由繁到简的一种革新。 今天的潮俗,既保存有“迎亲”之俗(已不坐花轿),也有“亲迎”之举,即由婿亲自至女家和新娘一起双双步行到男家,或由婿用自行车、摩托车以至汽车载回,故俗有“脚车尾拗(读欧2)了就行”之语。这便是删繁就简、婚事从俭的新俗,是一种新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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