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边远山区的客家个别山村,过去存在着试婚的陋俗。
    男女青年经媒人撮合,双方同意后,约定时间“踏家场”——即女子到男家看家庭的情况。当天,女方由介绍人带领到了男家,男家大办筵席款待新客人。当晚,女子留下来与男青年同房,叫做试婚。
    第二天,男女青年双方满意,男方才带女子到市场选购衣服、鞋袜和部分房内嫁妆。此后,择日送礼到女方,商定迎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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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俗大观》
作 者: 曾锡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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