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房会》李老三:“热过义冢埔,慢死镇无路。”

    潮州人从前是实行火葬的。明本《金钗记》第六出婆白:“他若做得官来,我们也死了,一把火烧成灰了。”“他”指出门求功名的儿子刘文龙。

    潮州实行火葬,康熙林杭学《潮州府志》有载:“其在细民者,火葬饭佛”。饭佛即礼佛施僧之意。两事相持并论,说明潮州的火葬风俗,和佛教有密切关系。其次,点明“细民”,说明平头百姓才实行火葬。

    康熙《澄海县志》也曰:“其葬旧多用火,近已尽革。”其意是,明代以前,潮州多行火葬,清初才改成土葬。嘉庆《澄海县志》说,从前无力营葬的人家实行火葬,后来全部土葬,是遵从朝廷规定。朝廷规定一律土葬,大概出于礼的考虑,有钱人家可以厚葬,可以按等级下葬,不会贫富不分,“一把火烧成灰”。

    既属“饭佛”,其骨灰便可按佛门规矩,不必专门营葬,故节省土地。土葬则要用地,穷人买不起地,于是,官府划出一定的土地,免费给百姓埋葬。富人也有捐地者,善堂更有各自的坟埔。这些,统称为“义冢”。由于穷人多而义冢少,所以便缺少秩序,重重叠叠,有“乱坟岗”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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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 2003.11.30
作 者: 李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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