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田与赡儒金

    被称誉为海滨邹鲁的潮心地区当然是人文荫萃、学风倡盛。这里面又得益于本地区从前一种学田与赡儒金风俗习惯;这两样东西各地(乡)有各地’ (乡)的叫法,但其内容基本是相同的。这就是某乡或某宗亲在创立乡村时或其过程中,为了鼓励后代子孙多出快出入材而设立的一种专用于教育事务的资金形式。它同现代基金形式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通过购置田亩而获得收益,而后将这种收益分别用于本乡或本宗亲的教育经费及供养学子们的生活及资助他们的进修学业等等。各乡村学田中,部分是由吃尽了不识字或低文化苦头的先人集资回乡购置而成的,间或也有由在南洋发了财而捐赠给族亲乡邻的。

    具体事务上、通常是将这种学田让人承包耕作。将其收益分成若干份,其中部分被用于请教师给宗亲乡邻子弟启蒙上课,部分用于资助供养学有所成的子弟,使他们能为乡族服务并继续进修学业或出门完成学业。它的实际运用有许多灵活变通。其中的赡儒金部分给予获得某种“功名”或学历的学子,属奖励性质(鼓励别人仿效)。不过也只能填补他们的小部分生活费用。按宗规乡约(可解释为按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如果宗亲乡村里发生什么事像打官司等,他们有出谋划策、奔走、写诉讼状的义务。此外他们平时还得帮族亲乡邻写对联书信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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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文化周刊
作 者: 陈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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