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新春佳节过后,接踵而来的就是正月十五元霄节。古代潮汕地区在这一天的晚上,男孩子们热衷于提灯游行,方言称之为“营灯”。相对而言,那些自认为自家孩子被人家小瞧了的家庭,更愿意自家的儿孙参与游行,更支持他上街去“营灯(丁)”。这是为了什么?
    原来,从前潮汕地区流行一句俚语,叫做“(你)十五才来看灯(丁)”。这话表面上,是客气地招呼人家等到元霄节那天的晚上,可要前来观赏儿童花灯游行呀。但实际上在那些因孩子被人家看扁了而心生不满者,所要表达的是一种反击,是一种情绪的渲泄。它真实的意思是:走着瞧吧,将来我的孩子十五岁出花园时,等着你来看他成丁,会让你大跌眼镜的!。不过,有时慑于对方的某种压力,当事者,尤其是中老年妇女只是在心里头嘀咕这话,而没有出声。该俚语的妙处,就在于它隐去了主语“你”而使得似乎它无所指,故而不会太刺激人、太得罪人,可用半开玩笑的口气轻松说话。其次在于它充分利用“灯”字与“丁”字的谐音特点而显得机智、诙谐。是一贴切的双关语。
    附带说明,从前只有男子才能称为“丁”,女人只能算作“口”;例如古籍中称男女人口为“丁口”。在中国封建社会里重男轻女并不难理解。民国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在文明社会里,重男轻女的现象逐渐得到扭转,现在在元霄节晚上参加“营灯”的队伍中,男孩子女孩子基本上接近对半。而这句“十五才来看灯”则几乎快被人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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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4、2、9
作 者: 陈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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