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民运脚车的兴起,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6年间。当时汕头埠商贸开始复苏,港口吞吐量日益喜人,较大的商户都自备有一架脚踩车,便于埠内穿街走巷联系市情信息和商务工作,很是方便。当年的车源来自英国、德国,后来各种杂牌新旧脚车源源流入汕头埠,成为一种新颖的个人交通商品。
    汕头是粤东地区(含闽南)各县工商界贸易流通的商埠,由于抗日战争期间,各县内地虽已开辟少数汽车公路都自行破坏了(为防敌坦克入侵)。各县往返汕头埠都乘电船(轮船),有的步行,加上中途溪河转渡,很不方便,特别是潮安、澄海、饶平三县的客、商往返汕头步行难度更大。聪明的潮汕人就开拓脚车载人的生计,潮、澄、饶三县先后都出现专营以脚车载人的“车夫”。由此,脚车成为运输工具,车夫成为不定顾主的劳动者。
    由于乘客的体重差异很大,还有携带简烦的行旅,这样按原的车身负荷结构的硬质程度就达不到客运的要求了。会懂机械维修改造者,专营开设解体脚车店,把车的后坐架的支撑钢条加大、加固、加宽;前车头轮加上两条硬度钢条辅原车的前叉(象牙叉),俗称“保险”,这样就比原车身坚固而较安全,不会轻易断折。进一步把后车轮的钢线条从32条再钻空加倍增至64条,促使后车轮硬度坚固,无客可载货。但“车夫”们遇到天气变化,风雨逆面而至时,蹬车很吃力,再把后车轮的钢线撑加固改粗条,并把原后飞轮的直径加大一倍和加多一倍的飞轮齿,同时又把脚踩轮的直径缩小三分之一进行变速,吃力变为省力,后坐架也改装为长方铁盒,更坚固,并可人货兼载(大约可兼载几十市斤货物或行旅)。脚车运货载客成为潮汕民间一种生计来源。“车夫”便日益增多,但仍不满足各县往返汕头埠乘客日增之需。
    “车夫”与乘客又有新的不便,如潮澄饶三县的“车夫”运客到汕头埠,如汕头无回头客,“车夫”就得放空车回归,因而乘车费有所增加,甚至远程者谢客不载,为解决这一矛盾,他们在樟林、东里、南洋、九溪桥等地自发设置客货转运站。如福建诏安及饶平乘客要到汕头办货时,由饶平车运至东里或南洋,由澄海车转乘至汕头,如汕头回饶平、诏安的乘客,由汕头车运至南洋或东里樟林转给饶平车送乘回饶平、诏安,转车费由双方“车夫”协商,乘客只付首次车费。
    由于客货源不断增加,夜班车也自然而然地形成起来,照明如何解决又是一个难题,脚车带磨电照明不适应,因车停照明也停,若采用方铁盒型手电筒挂定在车头前,虽不影响停车照明,但两块电池的光力不耐久,花费多,后改用煤油小手提避风灯固定在后车架边,既经济又实惠耐用,停车、拉车、步行仍然照明。
    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潮汕各县区乡镇都成立“单车运输基层工会”,在抗美援朝支前工作中运送各种支前物资和运送灾区救灾物资;抢修堤围运载沙石等等立下了不可否认的功绩。
    (本文所述事件是抗战之后发生的,但文中多处提及“汕头埠”,编者认为不确。汕头于1861年开埠,隶属澄海县浦司管辖;1921年3月设市,由广东省直辖,所以,文中所有“汕头埠”的提法应是“汕头市”方妥。———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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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3-4-6
作 者: 许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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