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是旧时常见的一种容器,也是我国特有的市制容量单位。按照标准的“斗”来测量粮食,一斗就是十升。在潮汕地区,旧时百姓办丧事需要用斗当道具,在斗的底部放“榕树枝叶”、“竹叶竹枝”(统称“成功、富足”),然后铺上红纸,在斗的上端放上“五种”:粟、绿豆、龙眼干、油麻、酒饼等,亡人下葬之时撒在坟墓四周。后来实行火葬,五种便被装在小布袋里分给亡人的子孙,均为象征子孙富贵荣华,生活富足,办事成功;办喜事,譬如入厝打油火,也需要用斗当道具,供放五种东西,象征食物繁多,生活富庶。
    说到斗,遂想起广为人知的俗语“大斗进小斗出”。这是旧时地主敲诈贫农的手段。据资料记载,解放前有一些地主,就是以“大斗进,小斗出”方式,剥削农民的,据说在斗的底部用一层活板,收租粮时把活板抽掉,而放粮时又把活板插上,以此来盈利,使农民蒙受巨大损失。
    斗,在古代有时还指一种盛酒的器皿。“李太白,诗之仙,一斗酒,诗百篇。”《新三字经》中的“斗”指的就是盛酒的器皿,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这种量斗。潮汕人富于联想,将屁股取其形,俗称为“斗”。旧时臀部大的女子,颇受青睐。因为婆家人认为“斗”大的女子更会生孩子。这是有科学道理的,骨盆大的女人,生孩子比较容易。然而,个中也包含着对女性的歧视。
    一个斗字,诉说不尽悠悠往事。如今,斗这种旧时常见的用品,已很难觅其踪迹,只有在一些博物馆或展览室方能一睹其“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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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日报”2015、10、25
作 者: 黄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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