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人称那种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只为自己利益而不顾他人生死者,称之为“枭”。“枭过老贼”是一句比喻语,用“老贼”为喻体,那老贼究竟有多枭呢?
  “贼”的含义较广,就《辞海》的说法,分民贼、寇贼、国贼三类:凡扰乱社会、危害人民者为民贼;啸聚山林、叛国作乱者为寇贼;出卖国家利益者为国贼。此外,小偷小窃也是贼;拦路抢劫、杀人越货者也是贼。撞门入室、放火劫掠者也是贼。贼,都是人人痛恨厌恶的,因为为贼者都是良心丧尽、道德沦丧、品质败坏的人。
  “枭过老贼”,突出在“老”字。或是惯匪、或是盗魁,都可称为老,这些人,赶尽杀绝,枭恶之心,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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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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