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年(1904),潮阳县在粤东率先成立城区绅商自办的巡警队。自此开始,直到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接管旧警局,潮汕各地警察差不多都是穿黑色制服的。用潮语来说即是“乌衫乌裤配乌帽乌鞋,还打乌色绷腿”。另外,又因为其内部腐化,与贪官污吏、封建把头、社会黑势力等相互勾结,包烟包赌包娼,鱼肉百姓。而潮汕口头语对表现坏印象差的人群的贬义称呼常要加上一个“仔”字(如贼仔、日本仔等)。故把旧警察形象地称为“乌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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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特区晚报》2011-11-20
作 者: 陈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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