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对明、清时期知县、知府等官员比较了解,知道知县为县的首长,正七品,知府为府的首长,正四品。但对诸如“佥事”、“副使”等官名,则不甚了然。本文以潮籍官员为例,介绍若干地方官的职务和品级。

    判官知州(府之下、县之上一级行政单位)的佐贰之官,分管粮储、缉捕等事,从七品。唐伯元(澄海人,万历二年进士)因反对王守仁从祀孔子,被从南京户部主事降贬为海州(在今江苏)判官。

    推官知府的佐贰之官,分掌刑狱等事,正七品。周光镐(潮阳人,隆庆五年进士)登进士后即被授为浙江宁波府推官。

    佥事省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使司)之职官,无定员,因事而置,正五品。以此职衔掌一省或一道(省以下、府以上之行政单位)之某项政务,如省之提学、驿传、道之分巡、兵备等。李龄(潮阳人,宣德四年举人)曾以佥事身份任江西提学道;林大春(潮阳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曾以此相同身份任河南睢陈及广西苍梧二道兵备。

    副使原通指各种正使之副职,通常指按察使之副职,无定员,正四品。如同佥事,分掌一省或一道之某项政务。周光镐于万历十四年以四川顺庆府知府升四川副使,任四川建昌行都司兵备道;翁万达(揭阳人,嘉靖五年进士)于嘉靖十七年以广西梧州知府升广西副使,专司协助主帅平息安南叛乱。

    按察使省按察使司主官,别称臬司,主一省刑狱按劾之事,正三品。陈一松(海阳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于嘉靖后期任过福建按察使;周光镐于万历二十年由四川右参政升调为陕西按察使,专任“整饬临巩兵备、兼管分巡、带理屯粮”。

    参议省布政使司属官,分左、右,因事而设,从四品。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省内粮储、水利、屯田、驿传等事。陈一松曾以福建参议身份任该省粮储道,郭之奇(揭阳人,崇祯元年进士)于崇祯间任福建参议,掌该省提学道。

    参政布政使司属官,位在布政使之下,从三品,分左、右,无定员,随事增减,掌一道之分守(管钱粮),或派掌全省粮储、水利、抚民等政务。周光镐于万历十六年由四川副使升为四川参政后,即由原任建昌行都司兵备道改为该都司兵巡粮储道。陈一松于嘉靖后期任陕西参政。

    布政使省布政使司主官。明代前期为省最高行政长官,掌一省政令及民、财要务,从二品。至明代中后期,巡抚成常设,布政使之事权乃渐轻。陈天资(饶平人,嘉靖十四年进士)于嘉靖中期曾任山东右布政使、湖广左布政使。郑(揭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于万历前期曾任贵州左布政使。

    巡抚明初遇事委朝官巡视地方称巡抚,非常设,事毕即撤销。宣宗宣德间起,各地始先后专设,成为定制。每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综揽民、财、刑、文,兼统军事,为地方最高长官。据《明史·职官》,明代巡抚共三十处,而其中非辖一省而为一地区或数地区者(如天津、凤阳、南赣汀韶)占十七处。周光镐即于万历二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加右佥都御史衔任宁夏巡抚,其正式名称为“巡抚宁夏地方赞理军务”。

    总督明初偶以军务委大臣前去督征称总督,事毕即撤销。宪宗成化间始置“两广总督兼巡抚广东”一职,后各地逐渐增设,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总督辖地大小不一,有辖数省者,如“总督浙江福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有辖局部地区者,如“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还有专管某项政务者,如“漕运总督”。明代总督编制全国只十二处。总督与巡抚本身无品级,以所领都察院和兵部衔为品级。翁万达于嘉靖二十二年由陕西巡抚转领兵部右侍郎衔任宣(府)大(同)山西保定总督,其正式名称为“总督宣大山西保定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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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特区晚报》
作 者: 郑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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