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赤脚”是潮汕人的一种生活习惯,同时也是经常使用的词语。“脚”,是潮汕人的叫法,是古汉语保留下来的。现代汉语多称为“足”。
  “赤脚”一词,非指颜色,它有三个义。
  一是指不穿鞋屐,裸露的足。这是其本义。潮汕原是古越之地,越人常下河海捕捞,或种植水稻,故必须赤着双足,成为生活习惯。古代中原汉人南迁入潮,便入乡随俗而赤着脚。
  二是指妾。这是其引申义。旧社会富人买婢女,服侍家人,称为“走鬼”。走鬼成年,或嫁人,或被阿爷纳为妾(即小老婆),这妾便叫“赤脚”。赤脚虽为老爷生男育女,但地位极低。称呼男人都是阿爷、阿舍,称呼女人都是阿奶、阿娘。连自己亲生子女也称阿舍、姑娘。就是成了祖母,也被人直呼其名,至多加个“婆”字而已。死后神主不能奉于公厅大龛,另设小椟奉祀。
  三是指土医生,这是其比喻义。公社化期间,农村生产大队(村一级政权)选派一些有文化的青年,到县城卫生部门培训,学些卫生医疗知识。结业后便在生产大队充当“赤脚医生”。平时参加生产劳动,社员有小病便由他治疗,医药费收支全在生产队记工分。这对解决当时农村缺医少药、预防疾病、促进生产起着积极作用。人民公社撤销,“赤脚医生”也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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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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