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字在汉语中,或作名词用,如“读书、一本书”;或构成名词,如“书籍、图书、篆书、书法”;或作动词,如“书写”。在潮汕方言中,“书”字还有一种特殊用法:作形容词用。如形容某些人清闲自在,悠哉游哉享清福,便说这个人“书死”、“书书”,过去还有一说为“书过华侨”。例句:“他爸是大财主,伊不用工作,书过太公”。

    潮汕人将“书”作形容词用,源于当年潮汕书斋的广泛存在。重视教育,重视文化传承,自有其值得肯定之处,但在多数人失去受教育机会的年代,老百姓便将书斋生活形容为“坐书斋,喝烧茶”,并最后概括为一个“书”字,而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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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6-11-12
作 者: 李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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