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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箸”,一义为食具,古汉语称法。现叫筷子。苏南一带,叫筷儿。见《菽园杂记》:“行舟讳言住,箸与住同音,故谓箸为筷儿”。粤东兴梅一带客家人,只称筷。一般以竹制成。《岭表录》:“南海岸边,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
潮语向同古汉语说法,叫箸不叫筷。如说:“你欲把全桌个(的)箸摆好、“者把箸欲洗白”等。词例:《礼L·曲礼》:“饭黍,毋以箸。” 《汉书·周亚夫传》:“无切肉,又不置箸。” 古典小说,也有这个说法: 《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 曹操煮酒论英雄:“曹操以手指玄德, 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玄德闻言,吃了一惊,手中所执匙箸,不觉落于地下。” 《水浒》第二十四回 王婆贪贿说风情:“且说西门庆自在房里,便斟酒来劝那妇人,却把袖子在桌子一拂,把双箸拂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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