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2000年10月29日刊载徐光华先生《林德镛是武状元铁证如山》一文,有很多错讹,特予辨正。
    1、野史与族谱问题一一《徐文》把野史与族谱列为同类,是不对的。野史也称稗史,是私家记载琐细的事。《汉书注》“如淳曰,王者欲知间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汉书》:“后以小说称为稗史。”族谱是宗族的谱系,主要记录族中名人事迹.,人物世系,考妣墓址、分金,这与“野史”不能等同。
    2、正史与《县志》问题一一正史:清乾隆规定凡不经“宸断”(皇批)的不得列入,诏定甘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廿五史,但现代出版的廿五史则包括《清史稿》。
    县志属地方志,是记载一县的疆域、沿革、古迹、险要、人物、物产、风俗等的书。再上有府志、通志(省)、一统志(全国)。县志就是县志,不属于正史。
    3、乡贤与贤达的问题一一一县已故的循吏,编人“乡贤”,奉祀于乡贤词;为官政绩显著者编入“宦迹”。编入“贤达”的,是县中有名望的人物。林德镛不编入“乡贤”或“宦迹”而编入“贤达”与孝义,资料基本来自民间,不应说是殿试武状元,这正是“铁证如山”。
    殿试武状元授一等侍卫是康熙时武科授官制。《县志》载林德镛授二等侍卫,显然不是正牌武状元。
    请看康熙时武科考试的制度与授官法:
    乡试(考举人)内外三场:外场考马射,策二问论一篇。
    会试外场以内臣、大学士、都统四人主持,内场以翰林官院以阁部(六部大臣),都察院、翰詹堂官二入主持。
    殿试:选进士若干名于保和殿举行,简(命)朝臣四人为读卷官。钦阅骑射技勇,然后试策论、文学,取一甲一二三名,临轩(天子御平台)传唱状元、榜眼、探花,一如文科。
    会试科目和评定标准:外场首场马射毡球,二场步射布侯(箭靶),均发九箭,马射中二,步射中三为合式。然后再开弓、舞刀、掇石试技勇,不合式不得式二场。二场再试以八力、十力、十二力之弓,八十斤、百斤、百二十斤之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之石,三项能一二者为合式,不合式者不得试三场。
    内场分首次题:首题用《论语》、《孟子》,次题用《孙子》、《吴子》、《司马兵法》。
    试问:徐先生说:《县志》载林德镛臂力过人,能挽六钧之弓,凭这一本领能考中武状元吗?应该说:《县志》是不能改动的,但后人在引用时不能全部照搬,如果将错就错,就不用考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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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逢看湖山便忆家》
作 者: 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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