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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龙是潮安县龙湖镇龙潮寨(今市头、市尾两个行政村)一项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逢年过节,群众以舞龙祝贺吉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据《龙湖镇志》载,龙湖的舞龙始于民国7年(1918),由当时的溪边“竹槌会”(搬运工协会)从彩塘宏安引入。初时为纸龙(龙灯),即用竹篾分别扎成龙头、龙身和龙尾,上面糊纸,画成彩龙,节与节之间用布缝接,每节中间安上蜡烛,一路游行助兴。后来,乡里的许湘琴、许传丰、陈春元等人在此基础上,模仿祠堂的木雕盘龙和龙的壁画,博采鳄鱼的脸、虎的牙、鹿的角、鱼的鳞、凤的尾巴等形状,制作出别具特色、可以舞动的龙。解放后,艺人黄再鑫等大胆采用现代声光,使龙头栩栩如生,彩龙更加漂亮。 龙湖的龙通常长约23米,分龙头、龙尾和6个肚。前后共7节,直径45公分。龙头重约8公斤。舞龙由8人表演,其中一为擎龙珠者。表演者清一式侠士装扮,脸上画着脸谱,头系青、红或绿色头巾,配以剑侠花,穿红、黄色服装,腰间扎黄色腰带,小腿扎着脚绑。脚穿“六耳”草鞋,鞋尖系搭不同颜色绒花,显得十分威武。舞龙融汇了武术的功架,动作快捷,矫健有力,情绪激昂。全舞分为入场式、彩龙戏珠、首尾穿跃、首尾潜跳、龙身半转、左右翻肚、单双翻肚、总体翻肚、退跳诱龙等九套十式。表现了龙这一中华民族的象征,奋发向上的昂扬斗志和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民国初年及后一段时间,龙湖的舞龙活动多由当地商家铺户组织,于社日期间参与赛会活动,成为当地不可或缺的一项民俗文化活动,而且远近闻名。1933年春,龙湖飞龙团到潮州表演,在潮州城内接连表演了3天2夜,观众人山人海,时潮州报、汕头报均报道这一盛况。解放后,当地的舞龙活动更趋活跃,龙湖的市头、市尾村均组建了舞龙队,经常开展活动。1955年,还涌现了一支由女子组成的舞龙队,轰动了远近乡村。1987年春节,珠江电影制片厂专程到龙湖摄制舞龙,市头、市尾两支舞龙队分别登场表演,吸引了当地及附近四乡六里近万群众观看,盛况空前。近几年来,龙湖的舞龙队还多次参加市迎春化妆游行和各种庆典活动,深受各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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