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记忆之民俗“行彩桥”(一) 最新 图1张
    

    揭阳行彩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揭阳市的一大特色文化。市区榕城、普宁洪阳、揭东曲溪三地均保留有行彩桥习俗,其中以榕城的行彩桥民俗活动保存得最原始、最完整,活动形式和气氛也最为丰富多彩、最热闹和最有吸引力。而在榕城众多的行彩桥活动中,尤以石狮桥最具特色和影响力,每年正月十一到十五日,前往石狮桥行彩桥的人数多达10万人次以上,可以说,石狮桥行彩桥活动已经成为揭阳的一个民俗文化品牌。
  榕城古称玉滘,原来只是一个可耕可渔的小渔村,民风淳朴,人口稀少。宋绍兴八年(1138)重置揭阳县,绍兴十年(1140)揭阳县衙选址玉滘村,榕城从此开始成为揭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随着新县城的建设,大量的资金物流向这里汇集,人流也自然而然地向这里聚拢,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氏族,不同的身份和家庭背景,带来了不同的家族文化和生活习惯,这些家族文化和生活习惯汇集交融,为行彩桥民俗活动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揭阳撤县建市,榕城成为新揭阳市委、市政府的驻地,再度成为揭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老县城的各种历史文化资源也得以延续,包括石狮桥行彩桥民俗活动。
  如果说“人”是榕城行头桥活动形成的主观因素的话,那么榕城独具特色的地理风貌,则是这一民俗活动兴起的客观因素,也是其重要的载体。榕城地理环境独特,榕江南北河环城而过,城中水系四通八达,纵横交错,古时有“五门三滘二十四巷”的真实写照,其中“三滘”指南滘、北滘和马山滘:“二十四巷”即二十四条小溪,这些小溪以南北滘河为中心枢纽,分布全城穿流盘旋,连接各个滘口,沟通榕江南北河;此外,城中的池塘也是星罗棋布,约有几十个之多。“人家尽枕河,水巷小桥多”,“泛一叶小舟,可穷城区之任一隅”是古时榕城的生活风貌。由于水系发达,因而榕城的桥梁也显得特别多,据相关资料记载,明嘉靖期间榕城已有石桥15座,至清乾隆中后期增至20座,解放后多达37座。这种桥水相依、独具地方特色的水乡风貌,让榕城拥有众多的桥梁可以装扮成彩桥,因而每年在正月十一日到来之前,榕城整个老城区的桥梁河岸,便被沿河居民打扮成花的世界、灯的海洋,石狮桥也毫不例外地成了人们重点装扮的一座古桥。因此,石狮桥行彩桥文化品牌,是以榕城整个大环境为依托,经过人为的打造而形成的。
  石狮桥位于南北滘河北端,东接中山街道永革社区,西连西马街道北市社区;桥东面有名贤公祠和禁城等文物古迹,西桥头直通西关路,左右连接打铜街和元鼎路。石狮桥是榕城最古老的桥梁之一,始建于明成化元(1465),至今已有548年的历史。据清。雍正《揭阳县志》(陈瑞芝纂修)记载:“北滘桥,即石狮桥,在县治西一百五十步,古三洞,中广二丈五尺,高一丈五尺左右,为居民填塞。旁有石狮子,故名。成化元年知县陈爵建(标点为笔者加注,下同)。”石狮桥西接西关路,西关路古时经西门的接龙亭通接龙桥,据说这些都是为榕城接引西来的龙气而营建,而石狮桥头的石狮,相传则是专为全城镇住西来的龙气而安置,由于它被人们赋予这种特殊的功用,因而这尊石狮子,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敬奉为神狮和求之有应的灵狮,这无疑为石狮桥增添了一份传奇的神话色彩,也让民众多了一份参与行桥的热情和吸引力。
  榕城行彩桥活动目前发现最早见诸史籍的记录为清雍正年间纂修的《揭阳县志》:“上元张灯树,放烟花,舞狮子,坊间俵谜,士民集而猜之,中者有赏,妇女儿童度桥投块,谓之渡厄,或采青、拾瓶嘴以归,取义宜男;乡村架秋千为戏,斗畬歌,善者胜;元宵后送灯于晚嗣者,乡村送秋千竹,欢饮彻夜。”这是该志《岁时》篇中对古时揭阳闹元宵民俗活动的记载,其中“妇女儿童度桥投块,谓之渡厄,或采青、拾瓶嘴以归,取义宜男”是对古时榕城行彩桥活动形式的相关记述,但没有说明活动始于何时。经走访考究,笔者认为这一活动应该是始于明代。首先,根据《揭阳县志》记载,榕城最早建成的几座古桥,均为明成化元年(1465)知县陈爵所建,包括进贤门外的太平桥,北滘桥(石狮桥),南门的南津桥,东门的东门桥和迎恩桥,北门的北门桥和北镇桥,西门的西清桥,这些新建成的桥梁都是石桥。桥是彩桥活动最重要的载体,没有桥,何谈彩桥,更无从行桥了。当然,在这些石桥建成之前,不排除搭建有竹桥或木桥的可能,但在竹桥或木桥的基础上装扮彩桥,一方面不方便,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不适宜组织行彩桥活动。因此,榕城行彩桥活动最有可能在明成化元年八座桥梁建成之后开始兴起。古时榕城到处都是溪流,交通极为不便,一时间建成了这么多座桥梁,民众自然欣喜有加,为此在各座桥梁上张灯结彩以示庆贺,于是慢慢演变成行彩桥习俗,这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演变而成,但仍有待考究。其次,清雍正陈树芝所修的《揭阳县志》是在前志的基础上续修而成,此前的明嘉靖王凤、崇祯冯元飚、清康熙郑濂均已三修县志。按照修志的惯例,新志一般都是在老志的基础上查漏补遗,勘正错误,续写新史而成,对于老志所记录的相关史事,如果没有大的变化、更新或错误,一般都是照录。笔者查校相关志书,发现清雍正版《揭阳县志》中有关揭阳行彩桥等相关民俗活动的记述,与后来清乾隆刘业勤、光绪王崧以及民国黄秉勋、马炳乾续修的《揭阳县志》中的记述几乎一字无差。以此推断,清雍正版《揭阳县志》有关“行彩桥”的记述,同样有可能是在明版《揭阳县志》的基础上转录。另外,雍正版《揭阳县志》中有关庆元旦(春节)的民俗活动有这样一段记述:“天启间,士民赛扮故事,备极华丽,以迎关帝、城隍遍历街巷,以后每岁皆然。” “天启间”即明天启年间,也就是在公元(1621~1627)年间,这一时间段在明嘉靖王凤修志之后,崇祯冯元飚续修志书之前。由此可以推断,清雍正版《揭阳县志》中有关榕城民俗活动的记述转自明崇祯冯元飚所修《揭阳县志》无疑,而且在此期间,榕城的民俗活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其活动形式和内容已经相当丰富多彩且富于影响力,不然县志不会将其收录。
  因此,榕城行彩桥民俗活动在明成化年间形成的可能性最大,最迟在明朝中后期便已相当普遍,以后代代相传,一直传承到现在这种“无桥不张灯,无河不结彩”的全盛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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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13-06-24
作 者: 陈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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