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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天启初年,东莆都仙寨(今金石镇辜庴村),有个辜朝荐,在东风璋奇村萧庴内的私塾教书。一次,学馆毗邻的一个农妇丢了一只母鸡,怀疑是被辜先生偷去,辜朝荐家穷人清白,哪有做出这种丑事,便当场与农妇吵起来。农妇越说越真,辜朝荐不得不拉她到大神庙里焚香念咒。他对神明说:“诸神作证,我辜某如有偷人一只鸡,愿受神灵严责,出了庙门就跌折一只脚!”说也奇怪,他刚出庙门时,不料真的摔倒下去,一条腿折了。这一来,他的罪名就是三江之水也洗不清了,只好此教回乡。事后,那民妇在另一个地方找到了丢失的母鸡,才知是冤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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