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地美都大瑶村南厝有个林四妈,因家贫,平日与人干零工,收少少许银两,以度生计。
     有一年腊月残冬,正值远房岁进士林庸德家中办喜事,大杀牲口,碾(米志)做果,要找人帮闲。林四妈向来手脚利索,这制作果品工计,最是内行,况又远房叔伯,因此,前往帮助,一连在岁进士家中操劳了七八天。
     年关三十日,时近黄昏,四妈的小儿子前来叫四娘亲,这时四妈才知道今天乃是辞岁之日,急忙向主人辞别回家。这时岁进士家中老管家知道四妈家贫,一连忙了多天,家中定没凑办年货。因此随手取了点白米猪肉和一把青蒜交四妈带回家中可做年菜,让全家围炉过年。
     四妈回家之后,立即吩咐大儿烧火,小儿洗菜,女儿做饭,自己切肉,小儿子把菜洗完交给娘亲细切。此时已是掌灯时分,四妈心急,接过小儿子交来的青蒜,动手切后,交给大儿子上鼎煎炒。
     不一会饭菜做好,入置桌子上,合家八口人围上来饱尝一番。儿子们好久没有吃上加肉的菜,今晚吃起来十分可口,都称赞好一顿香甜的压岁饭。
     吃着吃着,婆婆发现今晚的蒜头根子没有切去,可是为了不给大家败兴,便不说出,低着头吃饭。
     后来,四妈的四个儿子勤耕力作,家境渐渐宽裕起来。不久四个儿子各自成家立业,祖孙十余口,过着美满的生活。
     四妈的婆婆,经常把媳妇四妈勤于家计的好德行讲给孙媳妇们听,并在回忆自家富裕时,把当年食蒜不去根当作吉利的兆头,孙儿孙媳妇从此便把这个好兆头继承下来,每年辞岁都要把一样没有去根的炒蒜作为一道年菜。
     后来,大瑶村的人们,一代代地传下去,成了一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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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广东卷》之《揭阳资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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