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的“戏仔”是被人视为最下贱的人,可是在上世纪40年代竟有千金小姐追恋“戏仔”之趣闻。
    1943年,潮剧老三正顺香班到潮州镇做“游艺戏”(由有钱有势者包场售票演出)。戏棚的比邻是当时镇长的家,镇长有个年方十八的长女余清兰,是个深情的戏迷。每夜演出,她总是台下的座上客。连续几个夜晚,她竟被一名年方十六的男小生(《鹦哥对唱》男主角)所倾倒,爱慕他长相俊俏,乖巧玲珑,特别是他那细腻逼真的表演,声情并茂的唱功,惹人爱听的“颤舌花”(一种颤舌的唱技)的唱法,更令她拜服得如痴如醉。从此,她花了不少的心思和金钱,差人为这“戏仔”送去洋参、鹅肉、猪脚、衣服、布料……有一次,她竟通过包戏的头家阿顺向戏班主担保让这名小生到阿顺家见面,倾吐相思之情。
    阿顺搭线尚未“穿珠”,事情被清兰之父闻觉,火冒三丈。他万万没有料到,一个官家千金小姐怎能爱上这个“戏仔”呢,门不当,户不对,不能成全她!便立即差人到戏班把这“戏仔”抓起来。当时,这“戏仔”正在演最后一场戏,妆还未卸,就被莫名其妙地抓走了。一连三天,这“戏仔”被囚在一间暗室里,被威胁、恐吓,严厉教训,责令今后不准与镇长女儿交往。这名卖身尚未期满的“戏仔”被吓得魂不附体,后经戏班班主再三交涉,才被放了出来。
    两三年后,镇长要带家眷出洋,知道女儿仍痴心爱恋这“戏仔”,硬软兼施开导无效,只得顺水推舟,遂用黄金一两多、丝绸绫缎和布匹一百多件、港币1000元作嫁妆,忍痛把女儿嫁给这名“戏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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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3-3-2
作 者: 陈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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