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新街中段有一条横巷,叫“孝义巷”。
    据说,明朝天启年间,在这条巷的巷口,有一位中年的寡妇开了一间饮食店。因为买卖公道,生意做得很旺。有一天,一位外地客商来到榕城这间小食店吃点心,因为行色匆匆,竟把一个包袱遗忘在店中。    
    过了一年,这位客商又来到榕城这间小食店吃点心,边吃边问店家:“在一年前,我遗失了一个包袱在贵店中,不知可曾收留?”那妇女听了,说:“包袱是有的,我已经等了一年了。不知是何颜色?”商人忙说:“是天蓝色,里面有一百两银子。”
    店家一听,便进屋把包袱拿出来还给客商。客商万万没想到银子掉了一年之后,又失而复得,十分感激。
    细谈之后,客商知道店家丈夫早丧,上有公婆,下有幼子,为养活一家,日夜操劳。客商十分感动,便将银子馈赠给她。不料店家分文不取,说:“若是我要这银子,怎会留到今天给你?”可客商一片至诚,一定要送上一半的银子,以留给她奉养公婆。店家这才收下。
    此事一经传开,人们都称赞这店家孝义贤淑,便把她所居住的这条巷称为“孝义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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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地名掌故》
作 者: 王伟深、余潮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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