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支担粗,存款戥芋”这句潮汕俗语,主要流传于濠江、潮阳、潮南一带。此处的“粗”,指肥粪,把肥粪称为“粗”,是潮人的“专利”,“粗桶”就是装肥粪的农具。戥,潮音读“deng2(与“等”同音)。
    这句俗语起源于1958年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之后。公社化时期,潮汕地区的农民以生产队为生产单位和生活资源分配单位。劳动力集中劳动,各人按其体力、技能、“政治表现”评定工分等级。例如社员某甲,男,24岁,年富力强,犁耙布踏吊戽(犁,犁田;耙,耙田;布,插秧;踏,踏水车;吊,使用吊桶;戽,使用戽斗;都是潮汕农活的技术工种)都干得来,出身贫农,共青团员,思想品德好,评定为一级劳动力,出勤每天记10分工(10分工也即一个工);社员某乙,男,23岁,也是团员,干技术活稍逊某甲,评定出勤每天记9.5分工。社员某丙,女,22岁,全生产队妇女中的干活能手,且出身成分好,但不会犁耙田(潮汕地区大部分乡村不让女人干犁耙田的活),评定出勤每天记8.5分工。社员某丁,男,35岁,身强力壮,任何农活都干得比某甲还要好,但出身地主,准阶级敌人,不过视其能主动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积极改造,从优评定出勤每天记8.8分工。工分的分值,以年终生产队的实际收入计算。例如,生产队全年收入10000元(大多以实物换算),而社员的工分总量是2万个工,即每个工(10分工)的工值是5角钱。
    生产队是经济独立核算单位,每年的劳动果实除了纳税(基本是实物税)之后,留足种子,然后分配给社员,分配对象粮食类一般由人头和工分两部分构成(人口粮占60%-70%,工分粮占30%-40%),副产品一般按人头分配。以户为分配单位。社员分得的劳动果实,应以政府规定的价格还款给生产队。这款项,就以劳动工分来抵扣,抵扣后尚有结余的,就称为“存款户”,抵扣后出现负数的,就称为“超支户”。超支户大多是家庭成员老弱病残,出工劳动力少。这类家庭是生产队的负担,他们的超支款一年又一年越积越多,根本甭想偿还。后来,不知是谁想出的办法,让超支户私家厕所的肥粪挑到公家的厕所,以担论工分,增加超支户的工分,也即减少超支户的欠款。(肥粪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是贵重物资。中国农业的“八字方针”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就把“肥”列在第二位)。而存款户者则往往得不到兑现拿现金,因为结余的存款被超支户所占或者还作为生产队集体的实物未兑换成现金。为了偿还存款户的部分结余,生产队往往按照存款比例以实物(如地瓜、芋)换算抵现金发给存款户。例如,张三一家存款100元,生产队准备以芋抵现金发还存款户50%的存款,张三一家可领到50元,按每年芋0.1元算,张三一家可从生产队戥回500斤芋。那时的农民(社员)所有的经济收入依靠生产队的劳动所得,针头线脑食盐酸醋不无在此所出,生产队不能兑现还现金,意味着连盐还无钱买,为了几个零花钱,社员只好挑着芋到墟集上去卖,但这很有危险性,被市管人员抓到了,定个“破坏统购统销”的罪名。公社化下的农民,够惨呀,“超支担粗,存款戥芋”这句俗语隐含着社员们多少怨忧!直到改革开放,农民才第二次翻身。但曾几何时,农民向有关单位出卖农产品,往往得不到现金而只能领到一张白条,农民们就以“存款戥芋”来讽喻这种现象。
    好在,这种现象如今已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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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俗语解读》
作 者: 鄞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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